【招标公告】关于中国-泰国中医药中心视频拍摄及制作的招标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 浏览次数: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中国-泰国中医药中心视频拍摄及制作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专项,结合龙华医院的学科优势,联合共建中国-泰国中医药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完成基于中医药文化推广与传播、中医药中心海外运作、龙华医院医院形象的宣传视频,提高中医药文化国际化推广和提升医院形象的效果。

3、技术要求:

制作视频1个,10分钟,MP4格式,1280*720清晰度。

中、英双语两版本,中英字幕。

2018年12月30日前启动拍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提供经过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正在办理年审,则需办证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4、有与三级医院合作制作相关宣传视频经验。

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投标人承担往返泰国差旅机票及住宿费用。

三、投标人可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00至11: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领取招标文件。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向JCI办公室查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JCI办公室

地址:上海宛平南路725号1号楼9楼

邮箱:lhtcmjci@126.com

电话:021-64385700 联系人:唐老师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4中提及的相关三级医院拍摄宣传片的电子版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