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中医养生科普系列视频开发及推广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上海市科委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项目编号17d2307900),课题组结合龙华医院中医示范科学科优势,拟利用中医养生康复理论与医学影像有机结合,完成基于中医养生学,慢病管理的医学科普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提供中医养生科普宣教和医患交流的一种新型工具,适应当前“互联网+”新形势下,中医科普的新方式、新转变;运用网络为媒介,贴近老百姓的需求,拉近中医养生与慢病患者之间的距离,有效改善医患之间的交流,提高了医学科普的效果。
3、技术要求:
制作中医养生康复视频,制作5集视频,每集2-3分钟,MP4格式,1280*720清晰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提供经过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正在办理年审,则需办证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4、有与三级医院合作制作医学视频经验。
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保密要求
1、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材料,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第三方,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投标人。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工作需要除外)。
四、时间地点安排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工作日8:00至11: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
2、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中医示范科查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示范科
地址:上海宛平南路725号1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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