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来我院进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现场调研

发布日期:2010-03-04 浏览次数:

(科技处讯) 2月3日下午,市卫生局科教处张勘处长、周蓉副处级调研员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陈冬健处长、陈志夏副处长、王圣律师等一行来我院进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现场调研。郑锦院长、王拥军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近40人参加调研会。

我院于07年7月9日正式成为上海市首批12个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之一,试点期限2年,获资助经费2万元。经过两年的建设,我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对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全院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多、成果的创新度开始显现。

08年12月,我院正式成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后,在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09年7月将上海中医药大学“传统医药法律保护重点研究室”纳入我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中,并制定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由宋晓亭博士领衔。

09年11月,我院正式申请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此次现场调研是申报工作流程的一部分。

现场调研中领导查看了我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对环境、设备、知识产权文件管理予以表扬。王拥军副院长汇报了试点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示范单位建设的一些管理建议。张勘处长在充分肯定我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强调创新和发展重要性。并指出,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不仅要有点的突破,更需要有面上的突破,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认真制订“十二五”规划,依靠枫林科技园区等上海地区的优势,在行业内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陈志夏副处长强调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并提出可参考企业模式尝试在医院建立“知识库”,并对知识库的管理给予建议。宋晓亭主任强调医院作为非盈利性单位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医处方权与知识产权协调、院内制剂的保护与患者知情权、发表文章与专利申请等之间的矛盾,并指出我院在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的同时,除了专利申请,可尝试在基地建设中以系列技术形成知识产权从而形成专利池;强调权利的最大化,与市场规则联系起来;可探索医疗、科研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机制,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医药人应有自己的态度和想法;对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名老中医保护名录等可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研究。陈冬健处长指出我院作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在产生一批知识产权成果、培养一批人才的同时,应思考中医药到底该如何有效地保护。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并已经成为我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只有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才能实现中医药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生长点,本次调研将对我院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