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按初始审查意见修正方案文件的再次审查。
为使您递交的复审审查申请尽快进入审查程序,请在递交申请时,按照申请审查的类别备妥以下文件,如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1-64385700-1318或发邮件询问lhtcmirb@sina.cn。
结论为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的复审申请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修改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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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正的材料(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等) | 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年**月**日 包括修订版(有标注)和修正后正式版(无标注) |
附件:
修改明细
结论为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的复审申请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修改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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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正的材料(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等) | 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年**月**日 包括修订版(有标注)和修正后正式版(无标注) |
除修正的材料外,其他材料请按照初始审查申请时的材料准备。
附件:
修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