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学习传达‘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专题会议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3-11-18 浏览次数:

(工会讯)为了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领会大会的丰富内涵,11月7日下午,“学习传达‘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专题会议培训会”在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举行。会议由上海市医务工会副主席何园主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黄红、全国妇代会代表、上海女医师协会会长孙斌教授传达了“中国妇女十一大”专题会议精神。我院工会常务副主席陆为华,超声科徐芳主任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议介绍了“中国妇女十一大”盛况、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所发表的重要讲话、王岐山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撑起半边天》的祝词、宋秀岩主席所作的题为《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报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重要修改内容以及全国妇联新当选领导班子的情况等作了全面介绍。

会上,黄红书记还对卫生计生系统的妇女组织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求学习好、传达好大会精神。她希望今天参加培训会议的各单位代表将妇代会会议的精神向单位党委、行政认真传达好。各级党委、妇女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大会的主要精神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并通过各种途径传达到各妇女基层组织,要带头学习好大会精神,做好宣传,做大会精神的宣传者,为各级妇女干部学习“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带好头,在广大的妇女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要求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单位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大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妇联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上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及“中国梦”而奋斗。要坚持一条道路,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响应一个号召,即“巾帼建奇功,共筑中国梦,做伟大时代的新女性”;落实四个行动,即“巾帼建国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成才行动”。

三是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大局,寻找差距、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单位工作的政策策略,为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妇女工作打好基础。

她最后强调,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妇女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作为当前妇女工作的重点,在学习贯彻中深化认识、创新思路、谋划发展、提升实效,全面推动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妇女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