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征集2010年度国内科技交流活动及合作能力建设项目课题指南

发布日期:2009-09-10 浏览次数: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鼓励和推进上海的科技力量参与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进一步服务全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本指南。

一、项目方向

1、科技交流活动:包括由上海市科委主办或组团参展、参会的国内会议、展览和活动;由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的与外省市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等。

2、中西部、东北及对口支援地区科技人才培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从实际需求出发,开展科技管理、适用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科技管理和技术水平。可以采取来沪培训或到当地培训等方式。

3、国内科技合作基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其他能够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的项目。

二、进度要求

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所规定的项目方向。

2、申报项目能够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宣传上海科技,服务科技企业、院所,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沪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服务机构、会展公司、培训机构和各类科技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工作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承担培训的单位必须具有开展培训的场地、师资、详细的教学计划及安排学员食宿和必要的交通等条件。

四、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0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陆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

3、本课题市科委申请起始日期为9月9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5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

请有意申请者务必于9月25日前和医院科技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萍、梁燕

联系电话:6201、6314

E-mail:lhtcmkyc@sina.com

龙华医院科技处

2009年9月10日